转账汇款合作协议XY-ZZHK-A1.0

时间:2018-11-21

合同编号: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XX分公司

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

转账汇款业务合作协议

O一四 年   月   日


      方 :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XX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

      址 :

      编 :

 

      方 :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邵阔义

      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10

      编 :100048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自愿、互利和共赢的合作原则,就甲方转账汇款业务中转出卡(带银联标识的借记卡)的扣款和资金清算合作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乙方将甲方视同为一个特约商户,经银联跨行交换系统和乙方业务系统完成甲方转账汇款业务中转出卡(带银联标识的借记卡)的实时扣款,T+1日(T为交易日)乙方将T日的结算数据文件发给甲方,T+1工作日乙方将T日的交易资金清算给甲方。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甲方系统的开发、测试和维护工作,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接口规范、数据格式等技术标准建立与乙方的连接,并保证接口的正常安全运作。

2、确保自身系统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处理能力,满足合作交易需求。

3、负责解决因甲方原因导致客户不能实现或不能按时实现转账汇款业务而引起的纠纷。

4、配合乙方及时解决差错交易、资金清算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5协助乙方做好账务查询和差错处理工作。

6、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并做好有关客户服务、咨询工作。

7、负责转账汇款业务的管理和风险控制,保证业务开展的合规性。

8、负责处理与持卡人、发卡机构的资金纠纷,并承担相应的资金风险。

9、不得将本转账汇款业务用于受理银行卡消费,若甲方将本转账汇款业务用于受理银行卡消费而导致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中国银联追偿性清算)均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系统开发,保证系统达到双方约定的合作内容。

2、确保自身系统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处理能力,满足合作交易需求。

3、为甲方提供转账汇款业务中转出卡(带银联标识的借记卡)的扣款服务,保证交易数据在传输和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性、完整性和正确性。

4、乙方的交易数据和银联清算数据不一致导致的长款或短款问题由乙方进行核实和处理。

5负责为甲方提供资金代理清算服务。

6、乙方向甲方提供每日交易数据报表与交易资金汇总报表。

7、乙方系统故障和升级影响甲方业务时,需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做好相应的应急措施。

8、协助甲方处理与持卡人、发卡机构的资金纠纷,但不承担因纠纷而形成的资金风险。

9、乙方有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联以及中国银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在书面通知甲方后,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三条 费用及清算

1、乙方仅按成功交易向甲方收取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为每笔成功交易收取手续费人民币4元,乙方在资金清算时从每日交易款项中直接扣除。

2、每日交易款项由乙方于T+1工作日1500之前(节假日顺延),将扣除手续费后的交易款项划入甲方指定账号,账户信息如下:

    名:银联商务有限公司XX分公司

    号:

开户银行:

    号: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协议期间,任何一方不得单独解除协议(发生第二条第9款的情形除外),若一方终止本协议,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协商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并在终止前继续执行本协议。否则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相应经济损失。

2、一方违约后,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于可补救差错的,违约方及时实施相应的补救措施且未造成损失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3、一方违约后,非违约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4、双方都违反本协议的,应该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保密约定

甲乙双方应对合作内容、相关数据和资料(包括业务、技术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提供、揭露上述内容给任何本协议外的第三方,且不得用于本合作项目以外的任何用途。但因超出提供方控制之外的政府有关部门或司法机关依职权要求披露公开的除外。上述保密条款在协议期满、被解除或因其他原因终止后对协议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 免责与争议

1、若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在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和扩大。

2、对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其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发生后30天内未能得到协商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合作到期前,如一方无意续签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合同到期解除。如双方均无书面异议,则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2、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间内持续有效。

甲方:                             乙方:

银联商务有限公司XX分公司        北京银联商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